胎兒的畸形一般分為兩類,一個是染色體的畸形,另一個是器官結構的發育畸形。結構的畸形篩查主要是靠B超來監測,一般孕期監測結構的B超要有三次:
第一次是11周到14周篩查階段,主要是檢查NT,也就是胎兒頸項透明帶的厚度,進行篩查檢查。
第二次是20~24周,就是通常說的大排畸檢查,檢查胎兒的全身各個臟器的發育情況,比如脊柱、心臟、有沒有兔唇、有沒有狼咽,還有腎臟、腦室的發育,這時候的發育檢查是比較全面的。
第三次是28周以后,再對以前的檢查進行一下復測,特別是22周的時候比較小的臟器,比如腦室、心臟、腎臟、胃泡,這些進行一次復查,這樣才能鑒定胎兒在宮內發育是否正常。